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坐不坐牢,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具体说明如下:
1、区分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即不会坐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区分伤情。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即就要坐牢,轻微伤就不需要坐牢。
3、指使未成年人伤害他人,并致轻伤以上的,指受人坐牢。指使成年人伤害他人,并致轻伤以上的,指使人和实施人属共同犯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即两人都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