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技巧:以法官思维指引辩护思路,以生效判例支撑辩护理由
刑事辩护技巧需要规划,其核心和关键仍然是需要长期的精细化办案,精细化研究、审查和归纳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审判规则,总结出我国司法审判规律,并以此为基点审查归纳辩护规则、辩护技巧。再直白点讲,就是刑事律师要有意识地研究法官思维和司法规则,同时还需要研究检察官思维、公安侦查人员思维,着眼于说服法官(以及检察官和警察)接受辩护意见来展开刑事辩护。
不研究法官的律师不可能成为好律师,不了解法官思维的律师不可能成为优秀律师,这是古今中外的一个共同现象,值得我们刑事律师高度重视。我的美国朋友早在十年前就曾经告诉我说:在美国,优秀律师不但熟悉法律,而且熟悉法官。英语表达就是“great lawyers know well laws,as well as judges”。这种说法不要误解,不要以为美国也像中国一样是一个人情社会,律师要熟悉法官、甚至贿赂法官才能办好案件;其真实含义是说:优秀律师不但熟悉法律,而且还熟悉法官思维、法官办案规则。这是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的。
比如,我曾经邀请部分高级法官、检察官为四川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讲课,我也参加了许多由法官、检察官组织或者参与的学术研讨会,我还应邀参加了法院和检察院组织的一些疑难案件的专家咨询活动(包括我们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眉山市中院和市检察院),我就发现这些法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法官思维”与审判规则(以及检察官思维和公诉规则),值得刑事律师很好地总结和运用。
也许有律师会说,我们普通律师没有机会应邀为法官提供专家咨询或者参加那么多的学术研讨会,无法把握好法官思维和审判规则。其实,这种想法可能有所失当。大家应当明白,法官思维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之中,以及司法解释与法院会议纪要之类的文件之中,只不过它需要我们律师去研究和挖掘而已。比如,我就发现,收集、比对、研究案例中的审判结果和审判逻辑,就是发掘法官思维和审判规则的重要途径。这几年,出版商还出版了法官审判观点集成方面的书,应找来学习研究一下。收集和比对同类案件的有利于辩护观点的案例十分重要,尤其是收集和比对同类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案件的做法能够对法官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