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安部3月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规定销售管制刀具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机关检查。
《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批项目的决定》(第24号文)明确,取消公安部该《暂行规定》设立的行批项目。据此,销售管制刀具已经无需再取得政府部门的许可。
行政许可是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行为的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行政许可事项一旦被取消,说明该种行为不再需要先行许可即可进行。从市场经济来说,一项行政许可被取消,意味着任何人均可无需获取事先准许而得以进入市场。
经销管制刀具的备案制度虽未取消,但备案的性质为事后告知,与事先审批完全不同。所以,不能将经销而未备案的行为等同于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综上,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