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示催告怎么收费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100元。不包括公告费及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票据金额的10%,公告费因不同收费不一。
申请公示催告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向递交公示催告申请书。
具体就是向付款行所在地的基层递交公示催告申请书。此外还需要提交票据的复印件,合法取得票据的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等。
第二步:受理后发布公告。
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
在公告期间内,如果票据流入他人之手,他人可能会向申报权利;如果有人申报权利,那么就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就此结束。
如果公告期满一直没有人向申报权利,那么就进入
第三步。
第三步:向递交除权判决申请。
公告期满后,申请人有一个月的时间向递交除权判决申请书。如果超过一个月不递交,那么将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向递交除权判决申请书以后,就可以等着给你下除权判决了。
第四步:作出除权判决,并公告。
收到除权判决书后,就可以凭借除权判决向付款行要求付款了,除权判决书就相当于你丢失的票据一样。
公示催告的结果
向申请公示催告后,最后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发布公告后,经过公告期,没有人向申报权利。那么这时候,只要申请人向递交 除权判决申请书,就可以作出除权判决。收到除权判决书以后,申请人就可以持除权判决要求付款人付款了。
第二种:发布公告后,在作出除权判决以前,有人向申报权利。只要有人申报权利,就要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裁定终结后,就会通知付款人,可以继续付款。这时候,申请公示催告的人就只能通过的方式来达到救济的目的。至于谁,是非常有技巧的,对象的错误,可能直接导致案件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