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步:准备各种筹办资料。包括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经营药品的范围,人员简历,学历证明。
第二步:向省药监局申请筹办,省药监局同意开办,发给一个《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筹办完成。经营公司向省药监局提交材料并申请验证。
第四步:药监局按照各省开办验收标准验收完成后,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步:用《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核准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
第二阶段: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俗称GSP)。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