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止付的程序是:第
一、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的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住所以及联系方法,缺少一项,银行不予受理;第
二、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挂失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仃支付。在挂失前已被支付的,对期付款不承担责任;第
三、失票人办理挂失手续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讼的证明;第
四、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的止付通知书的,自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