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已婚妇女遭遇拐骗后卖与他人被迫结婚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由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除了具备客观要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有主观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后果并积极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在被拐卖的情况下,与所谓的新“丈夫”在一起生活是被迫的,是非自愿的。即使逐渐接受了新“丈夫”,但在“重婚”行为发生时被迫的主观心态并不因此而改变,故而,不宜以重婚罪定性。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