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遗产继承书,法律上并没有对应的概念。通常是以房屋遗嘱,或者房屋遗赠扶养协议,来表达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房屋遗嘱,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房屋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受扶养人或者遗赠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产财产的义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房屋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