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至于什么时候安排开庭及发传票,法律没有规定,由自行决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传票,一般是指传票,是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