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判决书送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就是送达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为送达日;
3、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包括公告当天)。
二、判决书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一审的判决,必须过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才生效(从判决的第二日开始算,最后一天如遇到法定假日,顺延至工作日);二是二审判决(终审判决),判决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