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递交官方申请:向欧盟市场协调局提交申请
2、欧盟市场协调局受理:提供申请回执书面报告
3、形式审查&禁注禁用条款审查: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进行检索
4、欧盟官方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结果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内部市场协调局将检索结果发给申请人参考
5、公告:审查过后,进入3个月公告期,任何第三方均可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6、核准注册:如果没有第三方提出异议或异议失败,申请的商标即可核准注册并颁发电子版注册证。
注册时间回执时间:1-2个月注册需时:6个月申请受理后,商标局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在先权利检索,将检索报告发给申请人,但是不会依据在先申请做出驳回。审查通过后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商标异议期限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