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有哪些事由才会被监察大队受理呢?下面我就为你解答2017最新浙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的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到劳动局投诉不用劳动者花钱。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