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吧?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上述规定,应该是1000元至3000元为数额较大,到底是1000元还是3000元,这是要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由省高级法院制订具体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