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上海复婚手续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