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是保留极刑的一种罪行,放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最高可处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开庭的程序:
一、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
二、宣读法庭注意事项。
三、原告宣读起诉书。
四、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书做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五、法庭组织争议焦点。
六、针对法庭组织的焦点来举证质证。
七、双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发问。
八、法庭对原被告进行发问。
九、法庭辩论。
十、法庭组织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就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