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顺序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上述二种形式均不存在的才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分为二个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即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个人,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无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时在排除了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和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三种情况存在的情况,方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