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对于银行卡,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也不能买卖。如果对方向您购买银行卡或从事买卖银行卡的业务,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2、如果对方恐吓您,威胁到您的人身安全,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3、律师提示: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对方有可能会利用您的银行卡从事非法的活动,您拒绝对方的作法是正确的,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