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目前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月工资的20%到30%,具体金额还得看个人工资情况。当然,如果收入比较多的话,也可以多支付一些,这个上限并没硬性规定。子女抚养费应该按月支付,对于不履行义务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