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定罪量刑时,需要比照一般的抢劫罪加重量刑。此处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实施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包括故意杀人以及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对该重结果有罪过,而且该加重结果的承受者应当是被害人,不应当是被害人之外的第三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