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村组没有强制要求村民出义务工,不管是修路或者筑堤坝都是有酬劳的邀请村民参加劳动的,全国范围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农村义务工是国务院1991年12月7日发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取消了”农村义务工“。 农村税费改革: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明确提出了对现行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推广。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
1、“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2、“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
3、“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