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什么地方打架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处罚要根据具体情节和伤情来决定。
不要求鉴定或者鉴定为轻微伤(明显不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可以不做鉴定),不同意调解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参与打架的所有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的。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犯罪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同时对其他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