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居民小区内酒驾的处理是怎么样的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的一种。刑法之所以设立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是因为该类犯罪行为侵犯到公共安全的法益。而只有在当事人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危险是指对不特定并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造成的危险。“不特定多数人”的表述,意味着当事人的行为侵犯到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是不构成此类犯罪的。本案中,该小区属封闭式管理,小区内虽居住着多户居民,但这些居民还是属于特定的人群,按照传统观点的理解,在封闭式管理的居民小区醉酒驾驶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这可能是给予案件当事人行政拘留处分的原因。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将生命、身体等个人法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作为保护对象的,应当注重其社会性。“公众”与“社会性”要求重视量的“多数”。其实,“不特定的”也意味着多数,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特定有向“多数”发展的现实可能性。在本案中,行为人醉酒冲入小区对小区居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危险,已经威胁到了“多数”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