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有捉奸在床等婚外情证据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划定,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哀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的,无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哀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仅有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的,法院支持赔偿诉讼哀求的可能性不大。
由于,抓到婚外情,并不能证实过错方与第三者由非婚同居关系。
同居”与婚外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同居要求两者在一按期限内有连续,不乱共同糊口的事实,这个期限一般会被定义在三个月上,而婚外情可能发生在一小时内,并且在时间上,手段上,方式上与同居也是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