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依据】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8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