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和须知(一)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办事所需资料:(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二)机动车驾驶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其中规格为48mmX35mm的2张张贴在申请表格上,32mmX22mm的2张用相袋袋封好)。特别提醒,建议去有资质的影楼冲晒,并领取驾驶证相片电子回执。
三、办事流程受理岗(信息录入)→档案岗(制驾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四、办事期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办事地点(一)受理、领证:
1、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