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不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发给劳动者的津贴。病假工人并不在高温天气和高温环境下工作,病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职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薪水总额。高温津贴准则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