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是违法的,高利贷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利息及本金,法律是保护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追回借款。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