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
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
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