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营运机动车与其他个人机动车相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更大。因此我国交通管理法规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为严重的处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五款的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关乎驾驶人、乘车人和不特定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利益,我国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