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定代写遗嘱时
首先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处分遗产也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中也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其次,代书遗嘱除了内容上应当合法有效外,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形式条件。第
一,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第
二,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作为代书人。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三种人不能充当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第
三,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行程过程。第
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