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文件精神,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根据文件规定,国家贫困县、省级贫困县、西部开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0.8-1万元。其他县户均补助0.6万元,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各户的经济状况,分别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五保户、残疾人新建住房批准为补助对象的补助1万元,特别困难的建房补助1.5万元,其他困难户新建住房经批准为补助对象的0.6万元,修缮户补助0.3万元左右。总的要求,经批准的修缮或建房对象户,竣工之后经验收并拍好照片后,将补助金实行打卡发放到农户,未建房的或修缮的农户不得发放建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