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指在出现违反事实的情况下违约人仅在主观上有过错时才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方的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的根据。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
(1)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
(2)无过错的违约行为,不负违约责任。
注意: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2、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是指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是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财产实际的减少、灭失、毁损或支出的增加,如运输中的货物毁损,运输费、保管费增加等。
(2)间接损失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如,乙方未及时供应原料而造成甲方暂时停产而引起的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