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这一点对你很不利,当然你可以主张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你不知情,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开支,不过这需要证据证明。建议你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相关证据:
一、你要证明你们夫妻是分居的,两年内没有经济和感情上的来往,债务更是无从知道;
二、要求男方说明债务的来源和去处,借钱是实际付款的记录(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因为大笔的钱不太可能是现金的)。然后让男方举证说明钱花在了哪里?消费的记录。
三、注意收集你们闹离婚纠纷的时间节点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个时间你们已经闹翻了(比如证人证言,比如曾经起诉过离婚,比如何时开始分居等等),如果借钱时间在你们闹翻之后,那么就很可疑,有理由怀疑男方伪造债务或者是其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