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轻微伤的,其伤害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其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先与对方私下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