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十三部门关于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信管〔2021〕13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决定自2021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受理中心)受理用户关于短信息服务或语音呼叫服务投诉。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或商业性电话侵扰,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或电话的,可向12321受理中心进行投诉。对于信息完整、准确的投诉,12321受理中心应当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转送相关企业核查处理。相关企业经核实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12321受理中心反馈处置结果。12321受理中心收到处置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2、按照您的描述,如受到商业性短信息或商业性电话侵扰,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或电话的,可向12321受理中心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