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二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