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情况而定。
1、出借银行卡造成的盗刷: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储户和银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内容有类似于“申领人必须妥善保管密码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申领人本人所为,因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申领人承担”但前提是银行在管理系统上不存在安全漏洞。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每个发卡行的规定都不一样,应当以每个发卡行的格式合同内容为准。
2、不法分子制造伪卡造成的盗刷:责任由银行承担。
储户账户内存款被人使用伪卡取走,主要原因在于银行未能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及交易安全的义务,未能识别假卡。银行对储户存款被盗取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3、银行卡出借熟人,造成不法分子制造伪卡盗刷:责任由储户和银行双方承担。
银行应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储户对银行账户信息和密码保管不慎,与银行的安全保障系统不能正确识别伪卡,共同造成了存款被盗,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储户账户内存款被人使用伪卡取走,主要原因在于银行未能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及交易安全的义务,未能识别假卡。银行对储户存款被盗取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法分子制作伪卡需要取得卡内的账户信息资料,其在ATM机上还需密码方可取款。而储户的银行卡密码系由储户自行设定,其亦负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等账户信息的义务。储户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其熟知的人使用,违反了储户与银行之间关于不得转让或转借银行卡的约定。储户未能对银行账户信息及密码尽妥善保管义务,亦是造成银行卡被克隆的原因之一。因此,储户也应自负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