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行政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单位举报,让行政单位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有关行政单位指公安和工商局。
2. 民法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侵权之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2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新用人单位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
3.刑法保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