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父母干涉儿女婚姻属于违法行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干涉行为致使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