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抵押人不可以擅自处分抵押物,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