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程序是:
1、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2、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3、成立的,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
4、对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5、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与审查。
6、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