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合同无效造成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或可撤销。
2、以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
4、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放弃抵押权顺位、抵押权变更可能会丧失抵押。
5、债权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设定的抵押无效。
6、约定不明确的抵押不成立。
7、事后恶意串通的抵押,可撤销。
8、禁止流押,反之流押的抵押无效。
9、监护人以被监护人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
10、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丧失。
11、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无效。
1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抵押可能无效。
13、违章建筑的抵押无效。
14、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