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人伤赔偿范围:受害人因事故受伤的,可以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医疗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诊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住宿费等,以及必要合理的随访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营养费用等。受害人因治疗、休养不能正常工作的,还可以赔偿收入损失。
交强险人伤赔偿金额: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但无死亡、伤残的,强制交通保险最高赔偿医疗费1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
《交强险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