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专利申请需要的时间在18个月左右,具体需要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