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生效
解析:
1、主合同未生效,质押合同作为其从合同也不生效。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所以也无效。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