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之后丈夫欠债妻子是否需要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丈夫在外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妻子是可以不还的。分居,顾名思义只是分开居住、生活,并没有从法律层面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使分居之后双方仍是夫妻,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该偿还。其次,如果丈夫欠的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了,或者妻子一方事后追认,也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