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签字后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时,是可以依法撤销该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如果在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或者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是当事人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此时可以依法撤销该调解协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