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有孩子异地离婚程序的问题。
首先,我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两种方式:
第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第二,是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离婚。
其次,双方户口均外地的,因暂时未有异地办理离婚的政策,所以如果想在生活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通常需要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些需要居住证或者相关居住证明等才可以。而且,哪怕你有相关的居住证,不满该地居住一年的话,也有可能无法在该地进行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四)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