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原则进行分割。
2、遗产分割的方法有以下四种:
(1)实物分割法,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法,当遗产为不可分物时,可将遗产变卖换取价金,由各继承人按应继承份额对出卖后的价金进行分割。
(3)补偿分割法,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法,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分割遗产,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