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定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出资人,一个是出资时间。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房本上有你的名字,你也不能参与分割财产。
比如,男方在婚前全款买房或者贷款买房后由自己一人还清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就和女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加不加女方的名字都没有任何意义。
再比如,男方贷款买了房子,女方也参与了还贷,但还款期限极短(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也不能要求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